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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桃縣教甄限定資格 教育局:簡章已修正

發表于: 2011/07/26



桃縣教甄限定資格 教育局:簡章已修正
更新日期:2011/07/26 18:07張益勤

桃園縣99年度國中小聯合教師甄選後,有55所學校自辦教師甄選教師。基於100多名的缺額皆為教師兼主任的職位,簡章限定甄選資格為「具主任資格的現職教師」,遭監察院糾正。桃園縣教育局解釋,縣內國中小校長遴選作業結束較晚,偏遠學校也是在六月進行調動,加上特定主任提前退休,造成縣內55所國中小主任出缺,各校為穩定校務,才各自辦理教師甄選。教育局代理主任秘書高玉姿強調,100學年度自辦甄選簡章已經修正,沒有資格限制,未來也會考慮調整校長遴選期程,提早確定缺額,保障教師受聘權益。(2011-07-26 17:59:16 張益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