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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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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引二度傷害》洩漏性騷疑案 教局允檢討

發表于: 2013/04/26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處理某國小疑似教師指控校長言語性騷擾案,意外洩漏案情全文,引發申訴人受到二度傷害,議員夷將‧拔路兒、楊春妹昨天質詢,要求教育局檢討;教育局長林騰蛟解釋,這件疑似性騷擾案夾雜其他申訴案由,通知時忽略須隱匿案情,允諾檢討申訴管道。
夷將‧拔路兒質詢,某國小原住民女老師自認被校長言語性騷擾,向政風、勞工局申訴,案件轉到教育局,教育局竟將案情全文寄給學校。校長知情後,利用教師晨會公開澄清,申訴人受到二度傷害,強調處理類似案件都是如此粗糙,以後誰敢檢舉?
夷將‧拔路兒播放校長公開澄清內容,質問教育局洩漏當事人身分,讓校長利用教師晨會澄清,還語帶恐嚇說必要時將採取法律行動,這樣對申訴人公平嗎?
楊春妹聲援,指該校原住民老師只有兩位,校長在晨會公告周知,還需指名道姓嗎?她要求校長應為此事道歉。
被通知到議會備詢的校長,先感謝議員播放晨會錄音澄清,強調莫名被指控,為了捍衛清白,也擔憂家人受傷害,才會利用機會澄清;他也坦承如此做法不妥適,會檢討、虛心改進。
林騰蛟答覆,校長被陳情指控,晨會場合雖沒有特定指出陳情人,但陳情人會有不當聯想,有檢討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