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於司法警察調查犯罪之報告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分駐所、派出所或勤務單位受理報案或發現犯罪,除普通刑案應自行處理,不需陳報分局外,
特殊、重大刑案應立即通報分局及各有關單位處理
(B)分局受理或接獲分駐、派出所或其他單位轉報發生之特殊刑案或重大刑案,除迅速通知所屬偵
查隊偵辦外,並立即報告主管,及轉報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列管
(C)警察接獲報案,如為他轄案件,應先受理及作必要處置,緊急事件並迅速通知管轄分局勤務指
揮中心處理
(D)通報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防犯罪指揮中心列管之刑案,各警察單位偵破後應立即報請撤銷管制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犯罪偵查手冊-18分駐所、派出所或勤務單...
未解鎖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8點分駐所、派出所或...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第二章 受理報案與通報管制及支援 第...
未解鎖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第18點﹝1﹞分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