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 依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之規定,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服務,初次停留期間:
(A)不得逾一年。
(B)不得逾二年。
(C)不得逾三年。
(D)不得逾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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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218
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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