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各下級政府主計機關(無主計機關者,其最高主計人員),關於會計事務,應受該管上級政府主計機關之監督與指導。
35 依會計法規定,苗栗縣政府主計處之會計事務,應受何機關之監督與指導?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