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複選題
37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7 條規定,父母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 其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若父為贅夫者,則依下列何者設籍地區之規定?
(A)父親
(B)母親
(C)父母親皆可
(D)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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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16), C(17), D(8), E(1) #581644

詳解 (共 1 筆)

#2236510

已非現行法  建議刪除

原條文--父母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依父設籍地區之規定,無父或父為贅夫者,依母設籍地區之規定。

現條文-父母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與子女間之法律

參考題目

22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7 條,父母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 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應依據何種規定? 
(A)依父母設籍地區之規定 
(B)依子女設籍地區之規定 
(C)依臺灣地區之規定 
(D)依大陸地區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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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編輯]
難度:適中
統計: A(139),B(391),C(149),D(1),E(0) #932417
個人分析: 尚未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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