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35.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被處罰人逾期不完納罰鍰者,警察機關應如何處理?
(A)聲請易以拘留
(B)聲請易服勞役
(C)予以留置
(D)准其延期繳納
(E)已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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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6), B(37), C(13), D(15), E(185) #313702

詳解 (共 5 筆)

#2640682

社維法

第 20 條 (罰緩之限期完納與易以拘留)

罰鍰應於裁處確定之翌日起十日內完納。

被處罰人依其經濟狀況不能即時完納者,得准許其於三個月內分期完納。

但遲誤一期不繳納者,以遲誤當期之到期日為餘額之完納期限。

罰鍰逾期不完納者警察機關聲請易以拘留。

在罰鍰應完納期內,被處罰人得請求易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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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8106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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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7112
未知年份 - 無年度 - 社會秩序維護法 -2#7272 #7272 --5題 相關法條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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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9316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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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9317
原本題目:135.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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