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4 依司法院釋字第 605 號解釋意旨,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屬於下列何種性質?
(A)功能性保障
(B)安定性保障
(C)正義性保障
(D)制度性保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 B(9), C(11), D(160), E(0) #1334772

詳解 (共 1 筆)

#1403341

 釋字第 605 號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利,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暨由此衍生享有之身分保障、俸給與退休金等權利。公務人員依法銓敘取得之官等俸級,基於憲法上服公職之權利,受制度性保障(本院釋字第五七五號、第四八三號解釋參照),惟其俸給銓敘權利之取得,係以取得公務人員任用法上之公務人員資格為前提。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