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總覽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關務三等◆法學知識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已刪除】14 依司法院釋字第 605 號解釋意旨,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屬於下列何種性質?
(A)功能性保障
(B)安定性保障
(C)正義性保障
(D)制度性保障
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
[已刪除]105 年 - 關務 身心障礙三等#52776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0.701754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劉大福
國三上 (2016/07/03)
釋字第 605 號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利,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暨由此衍生享有之身分保障、俸給與退休金等權利。公務人員依法銓敘取得之官等俸級,基於憲法上服公職之權利,
受制度性保障
(本院釋字第五七五號、第四八三號解釋參照),惟其俸給銓敘權利之取得,係以取得公務人員任用法上之公務人員資格為前提。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已刪除】14 依司法院釋字第 605 號解釋意旨,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之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