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警察勤務區作業規定第2點:
(一)治安顧慮人口: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及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 法第二條規定,得定期實施查訪對象。
(二)記事人口:依法令規定得定期或不定期實施查訪之對象。 1.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應登記、報到之加害人。 2.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應實施查訪之相對人(加害 人)。
(三)一般人口:治安顧慮人口及記事人口以外之人。
原本題目:17. 警察對治安顧慮人口之資料進行註記時,為方便列管而將該人口分類,下列何者不是其分類名稱? (A)記事一人口 (B)記事二人口 (C)記事三人口 (D)無記事人口 .修改成為17. 警察對治安顧慮人口之資料進行註記時,為方便列管而將該人口分類,下列何者不是其分類名稱? (A)記事一人口 (B)記事二人口 (C)記事三人口 (D)無記事人口 (E)已刪除
【已刪除】17.警察對治安顧慮人口之資料進行註記時,為方便列管而將該人口分類,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