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0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院下轄之獨立機關?
(A)中央選舉委員會
(B)公平交易委員會
(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D)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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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9), C(14), D(240), E(0) #1320901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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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法制定及修正經過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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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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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置 部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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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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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2月3日第7次修正(第3-15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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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4部: 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 、財政部 、教育部 、法務部 、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資源部、文化部、科技部 二、8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 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 三、3獨立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四、1行:中央銀行 五、1院:國立故宮博物院 六、2個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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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9年2月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並於101年1月1日開始施行(新部會名稱,尚需配合各組織法之修正施行)。 二、修正內容:
1、明定行政院下設之部及委員會。(修正條文第三、四條) (1)增強「傳統八部」核心職能:設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 (2)因應新興業務需求,新增六部:設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資源部、文化部、科技部。 (3)強化「八會」政策協調統合能力:設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2、行政院因應性質特殊業務,設附屬之機關(構)。(修正條文第六條至第八條) (1)為襄助院長落實預算及會計管理、公務人力政策及管理,於行政院下設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2)因應性質特殊業務,行政院設中央銀行及國立故宮博物院。
3、明定行政院設獨立機關(修正條文第九條):設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4、提升「行政院院本部」政策規劃量能,重新檢討「行政院院本部」組織設計:(修正條文第五條、第十二條) (1)為因應政務需要,強化行政院政策協調、統合功能,將政務委員人數由現制五人至七人修正為七人至九人。 (2)鑑於行政院政務日趨繁重,行政院副秘書長由現制一人修正為二人,其中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秘書長處理行政院幕僚事務;另明定行政院置發言人,為政務職務,處理新聞發布及聯繫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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