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1 有關辦公室空間規劃原則,下列敘述何者不符合辦公處所管理手冊的規定?
(A)機關人員為「一級機關一級內部單位正副主管」者,其辦公室面積為 20 至 25 平方公尺
(B)辦公室之一般性共通空間得視需要酌設圖書室
(C)圖書室空間計算原則為每人 5 平方公尺乘以機關員額
(D)辦公室之特殊性空間應視機關業務屬性與任務需求之不同酌設之,並擬訂實際需求面積,專案陳報行政院核定
(E)已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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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6), B(108), C(1192), D(83), E(631) #1327966
統計: A(236), B(108), C(1192), D(83), E(631) #1327966
詳解 (共 9 筆)
#1613184
項目 計算原則
會議室 5㎡/人×預計使用人數。
會客室 (接待室) 8㎡/人×預計使用人數。
檔案室 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4章及「檔案庫房設施建置Q&A」壹、庫房配置規定。
茶水間 0.15㎡/人×機關員額。
廁所盥洗室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2章第2節第37條規定。
哺(集)乳室 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規定。
警衛室 8㎡/人×預計使用人數。
圖書室 0.33㎡/人×機關員額。
停車空間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章第14節規定。
儲藏室 0.15㎡/人×機關員額。
司機室 8㎡/人×預計使用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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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183
| 0.33㎡/人×機關員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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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960467
「辦公處所管理手冊」已於107年8月15日停止適用(行政院107年7月30日院授內營秘字第1070812860號函)
法規名稱:辦公處所管理手冊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12 月 25 日
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除軍事機關外,應按該機關編制員額人數規劃辦公室面積,其規劃原則如下:
(一)機關人員類型區分五等級,其面積分配如附表一。
(二)辦公室之一般性共通空間得視需要酌設會議室、會客室(接待室p)、檔案室、茶水間、廁所盥洗室、哺(集)乳室、警衛室、圖書室、停車空間、儲藏室、司機室及其他有關處所,並應視實際需要分項評估計算,如附表二。
(三)辦公室之特殊性空間應視機關業務屬性與任務需求之不同酌設之,並擬訂實際需求面積,專案陳報行政院核定。
國立學校、國營事業及軍事機關等辦公室面積,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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