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3 下列事項何者非屬直轄市議會議決之事項? (A)接受人民之請願 (..-阿摩線上測驗
1F Evanny Chang 高三上 (2016/06/28)
地方制度法 第 35 條 直轄市議會之職權如下: 一、議決直轄市法規。 二、議決直轄市預算。 三、議決直轄市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 四、議決直轄市財產之處分。 五、議決直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六、議決直轄市政府提案事項。 七、審議直轄市決算之審核報告。 八、議決直轄市議員提案事項。 九、接受人民請願。 十、其他依法律賦予之職權。 (D) 自治規則 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