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4 我國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 40%以上比率出租予 13 類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其家庭總 收入須不超過一定標準。下列何者非該法所規定之 13 類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A)特殊境遇家庭
(B)育有未成年子女 2 人以上
(C)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 25 歲
(D) 65 歲以上之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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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93), C(51), D(24), E(0) #3251874

詳解 (共 3 筆)

#6130875
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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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112
https://www.ey.go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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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9162
此題原本答案為B
但目前住宅法修法通過,B選項「育有未成年子女 2 人以上」也符合申請社會住宅的標準,因此目前四個選項都符合題旨。
內文節錄:「放寬政府住宅協助措施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資格,從原本須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調整成2名,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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