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5 贈與撤銷後,贈與人請求返還贈與物之法律依據為:
(A)所有物返還請求
(B)不當得利
(C)準用解除契約之規定
(D)依債務不履行之規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 B(69), C(5), D(0), E(0) #566819

詳解 (共 1 筆)

#827796

第二編  債  第二章  各種之債  第四節  贈與 >>
第406條(贈與之意義及成立)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第419條(撤銷贈與之方法及效果)

  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贈與撤銷後,贈與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