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交通警察人員: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8551
年份:111年
科目: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已刪除】25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該條例使用警械,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
損失時,該如何處理?
(A)統一由各級政府與內政部警政署分攤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B)對警察人員出於故意或過失行為所致之情形,內政部警政署得向該人員求償
(C)有關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給付標準,由內政部訂定之
(D)警察人員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所致時,內政部警政署始得向該人員求償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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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警械使用條例 第 11 條 警察人員執...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A各級政府而已B故意之情形 各級政府得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