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6 當事人有下列何種情形,原登記之印鑑,應視同註銷?
(A)喪失國籍者
(B)死亡者
(C)遷出戶籍管轄區域者,但遷出國外不在此限
(D)以上皆是
(E)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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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80), C(11), D(400), E(57) #1502130

詳解 (共 4 筆)

#2496170

印鑑登記辦法 第六條

申請印鑑變更或註銷登記,應由當事人填具變更或註銷登記申請書比照前條規定辦理。

印鑑遺失應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登記之印鑑視同註銷:

    一、死亡或經死亡宣告者。

    二、喪失國籍者。

    三、遷出戶籍管轄區域者。但遷往國外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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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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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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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244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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