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題目最犯規了...考法條還不明說哪條...
民法 第6條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民訴 第40條
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
胎兒,關於其可享受之利益,有當事人能力。
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有當事人能力。
中央或地方機關,有當事人能力。
【已刪除】28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