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0 甲受僱於乙公司,因生產而請產假 8 周,該年度考績因其出席日數少於其他同仁而考績被打乙等,因此 減少半個月之考績獎金,甲不服,向乙抗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為請產假者,其當年考績不應受到保障
(B)因為考績不得因其請產假未出席而受到不利益對待
(C)因為其出席日數較少,故考績受到影響
(D)出席日數為考績評估之唯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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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165), C(5), D(2), E(0) #1319409

詳解 (共 2 筆)

#1410956
考績應該要就員工實際的工作績效表現來評比吧~
雖然甲有請產假 
但在沒請產假的那幾天 挺著大肚子努力衝業績
整體業績表現比每天都在上班的丙還要好
卻因為他請了8周的產假就要被打成乙等
這樣不是更不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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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866
為了要給甲考績拿甲

所以沒請產假的某個人活該拿乙?

把請產假列為考績評比因素之一不過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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