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2 關於未成年人為侵權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成年人為侵權行為,因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故不必負損害賠償責任
(B)未成年人為侵權行為,因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故須由該未成年人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C)未成年人為侵權行為,其法定代理人必然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D)未成年人為侵權行為,該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可能均不必負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 B(140), C(27), D(115), E(0) #1483965
統計: A(3), B(140), C(27), D(115), E(0) #1483965
詳解 (共 7 筆)
#1562970
鑽石解的複製及整理
民法第187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有識別能力時侵權人與法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無識別能力時由法代負責,所以A、B皆錯)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
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在這種情形下法定代理人可能不用負責,外加無行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行為時無識別能力的話就都不用負責,故D對C錯)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
一部之損害賠償。
(但是!即使有前項的情形發生法定代理人仍可能因為被害人向法院聲請的關係而被命酌予賠償,此為衡平責任或道義責任,系使經濟力較強的行為人予以賠償的道德規範)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
害時,準用之。
31
0
#1554359
民法 第187條(法定代理人之責任)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A)、(B)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 (C)、(D)
8
0
#1570269
用簡單話來講,A、B選項關鍵不在於有無完全行為能力,而是有無識別能力,請問是這樣子說的嗎?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