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9. 各類掛號函件除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收件人地址未變更,得申請寄交其地址之各類掛號函件改投遞其服務處所或其他指定處所地址,有關前述改投或改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由收件人以書面填明其姓名、原地址、改投地址事項,向相關郵局辦理
(B)相關申請書應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C)郵局接受申請辦理查證時,得請申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D)本項申請掛號函件改投,仍有時間及次數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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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07), B(174), C(309), D(1951), E(0) #977536
統計: A(807), B(174), C(309), D(1951), E(0) #977536
詳解 (共 7 筆)
#5638122
這題可能要做一下更正喔!
如有錯誤再通知。
最佳解也是需要修正的
新法如下:
108年11月1日將「郵件改投改寄」服務期間由原來2個月延長至"6個月"。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
;「掛號函件改投遞上班(親友)地址」服務期間由未定期限更改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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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4115
掛號函件收件人地址未變更之改投遞
申請掛號函件改投遞服務,自郵局同意提供之始日起以一年為限,屆期應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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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7439
請問這題D錯在哪?不是有一年時間及一次的限制嗎?怎麼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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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336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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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6120
這不是外勤的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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