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8. 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不得拒絕家長要求公開下列哪..-阿摩線上測驗
1F 淳淳老師一定會上 高二上 (2017/01/23)
父母或監護人及各級學生家長團體得請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 下列資訊,該主管機關不得拒絕: 一、教保服務政策。 二、教保服務品質監督之機制及作法。 三、許可設立之幼兒園名冊。 四、幼兒園收退費之相關規定。 五、幼兒園評鑑報告及結果。 第 36 條幼兒園應公開下列資訊: 一、教保目標及內容。 二、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人員之學(經)歷、證照。 三、衛生、安全及緊急事件處理措施。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