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5 歸化、喪失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後,幾年內發現有與國籍法之規定不合情形,應予撤銷?
(A)1年
(B)3年
(C)4年
(D)5年
(E)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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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 B(110), C(2), D(519), E(175) #524278
統計: A(50), B(110), C(2), D(519), E(175) #524278
詳解 (共 9 筆)
#2405996
國籍法第19條已修法了~~~~~~~
第 19 條
歸化、喪失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後,除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應撤銷其歸化
許可外,內政部知有與本法之規定不合情形之日起二年得予撤銷。但自歸
化、喪失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之日起逾五年,不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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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013
國籍法
第 十九 條 歸化、喪失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後,五年內發現有與本法之規定不合情形,應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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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109
第19條(取得、回復、喪失國籍之許可撤銷)歸化、喪失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後,五年內發現有與本法之規定不合情形,應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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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0334
102年 - 102年 - 102年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四等)#13825 #13825 --5題
國籍法第19條已修法,故無答案可選,建議刪除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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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360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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