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6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7 條之規定,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者,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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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Nanami合格祈願 高三上 (2012/10/0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民國 100 年 05 月 25 日 有修法!! 現為§110規定:將選舉票或罷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No.aspx?PC=D0020010&DF=&SNo=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