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78. 下列法源,何者屬於不成文法?
(A)法律
(B)條約
(C)判例
(D)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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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 B(89), C(3430), D(59), E(0) #143806

詳解 (共 1 筆)

#1214825
成文法與不成文法之區分,是以其制定程序與形式為標準。 1.凡是由立法機關依一定程序制定成條文形式,並由國家依一定程序公布的法律,即為成文法,又稱為「制定法」。例如我國現行的憲法、民法、刑法等均是。 2.至於成文法之外,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源,例如習慣法、法理、判例等,因其非由立法機關依立法程序制定,亦非經一定程序公布,僅於其具有法律效力時,由國家加以認可或採用,故又稱為「非制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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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16957
未解鎖
一、『直接法源』( = 又稱為 成文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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