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8.依內政部警政署函頒「警察勤務區家户訪查作業規定」關於勤區查察時數之編配管制,下列何者 為非?
(A)勤區查察時數基準,毎半年定期檢討一次
(B)服勤時間得斟酌勞逸情形每日編排二至四 小時,每月編排二十四小時以上為原則
(C)因轄區治安狀況特殊,臨時勤務頻繁地區得報經警察 局同意後,酌予降為每月編排二十小時以上
(D)如基於治安等需要,致當月勤區查察時數未達最 低下限時,至遲應於次月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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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 B(17), C(10), D(36), E(0) #2584042

詳解 (共 1 筆)

#5053539
題目已過時,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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