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條(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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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除契約另有訂定外,自何時起,由買受人承受負擔?
(B)標的物交付時 交給BUYER
出賣人依民法第 354 條之規定,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B)瑕疵於買賣契約成立後發生,於危險移轉時仍存在
還沒給人就要負責
下列何種情形,出賣人依民法第 354 條之規定,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