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屬於參與市地重劃之土地所有權人應依受益比例共同分攤之費用? (A)工..-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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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Yao-Jen 大一上 (2014/01/07)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21條 :土地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應共同負擔之項目如下:一、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指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 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 場等十項用地,.....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祝念祖 大三上 (2016/04/24)
平均地權條例 第60條 Ⅰ依本條例規定實施市地重劃時,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場等十項用地,除以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地等四項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及【工程費用】、【重劃費用】與【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如無未建築土地者,改以現金繳納。其經限期繳納而逾期不繳納者,得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