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信託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不是信託業依法令應公告之項目?
(A)簽訂重要契約
(B)每半年營業年度之資產負債表
(C)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評審結果
(D)董事長、總經理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者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Kuan Tsai 國三下 (2018/07/02)
信託業法第41條信託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Sleepwalker 國三下 (2019/10/15)
信託業法 第 39 條
信託業應每半年營業年度編製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向主管機關申報,
並將資產負債表於其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公告。
信託業法 第 41 條

信託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二個營業日內,向主管
機關申報,並應於本公司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公告:
一、存款不足之退票、拒絕往來或其他喪失債信情事者。
二、因訴訟、非訟、行政處分或行政爭訟事件,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大
影響者。
三、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董事長 (理事主席) 、總經理 (局長) 或三分之一以上董 (理) 事發
生變動者。

五、簽訂重要契約或改變業務計畫之重要內容。
六、信託財產對信託事務處理之費用,有支付不能之情事者。
七、其他足以影響信託業營運或股東或受益人權益之重大情事者。

下列何者不是信託業依法令應公告之項目?(A)簽訂重要契約 (B)每半年營業年度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