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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不正確,
(A)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
(B)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C)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無直接請求給付之權。
(D)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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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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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Lin 小五下 (2012/11/16)
第 269 條 (利益第三人契約)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西門慶 小一下 (2014/03/31)

第三人利益契約→有直接請求權

第三人負擔契約→可要求損賠

 

下列何者不正確,(A)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B)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