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屬於民法上的侵權行為?
(A)毀壞他人之物
(B)無故解除婚約
(C)欠錢不還
(D)沒有按契約規定如期交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45), B(52), C(131), D(138), E(1) #239239

詳解 (共 5 筆)

#765342

B C D皆為債務不履行:,債務人依債之成立關係之本旨從事一定之給付,因而故意或過失違反其給付義務而不為給付時所應負擔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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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089
(A)我只想到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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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74
第 978 條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B)應該也可以算侵權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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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2280

To: Marcus Sun

違反婚約之損賠以有無過失來判斷,此處之過失不等於侵權行為之過失,並非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無認識過失,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之有認識過失,而係對於造成婚姻無效或被撤銷之結果有責任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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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870
有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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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17759
未解鎖
本來就不是你的所有物,但是,你不小心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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