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附解析影響作答
刑法第10條第2項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下列何者非刑法第10條第2項意義下之公務員? (A)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