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項的出現,使浪漫樂派的樂曲演奏速度有了明確的規範?
(A)調音器
(B)指揮棒
(C)節拍器
(D)計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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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194), C(1893), D(0), E(0) #44255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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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克爾在西元1812年發明節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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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第一個製作出「可調節速度的鐘擺節拍器」的人是個名叫羅力(Étienne Loulié, 1654-1702)的音樂家,不過他的發明有三個重大缺陷:第一個是它的鐘擺擺不久就會停了,第二個是要可以擺動比較慢速的拍子時,需要很長的鐘擺,第三個是它不會發出任何聲音,所以演奏者需要盯著節拍器看,看它的鐘擺剛好垂直的那一刻來抓拍點。 後續一百多年的製作節拍器的嘗試,多半也是無法克服以上三個問題。直到 1812 年,德國發明家韋恩克爾(Dietrich Nikolaus Winkel, 1777-1826)發現了只要讓鐘擺的兩端都有配重,就算是很短的鐘擺也可以擺動很慢的拍子,現代的節拍器就誕生了。 但很可憐地,韋恩克爾並沒有把他的想法保護好,另一個德國工程師梅智(Johann Nepomuk Maelzel, 1772-1838)偷走了他的想法,把它加上了數字刻度之後就搶先一步去申請了專利,命名為「梅智的節拍器」(Maelzel’s Metronome),然後就開始製造、行銷它。當然可想而知的,接下來就是兩人的打官司時間了,雖然最後韋恩克爾贏了官司,但他還是無力停止梅智製造「梅智的節拍器」,一切都太遲了。 一直到現代,許多資料來源都還是誤認梅智為節拍器的發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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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uzik-online.com/tw/article/expert/wiwi/95aa0259-eca5-ac3d-307f-9f317cd416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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