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各種附屬動議處理與效果之敘述,何者有誤?
(A)議案進行中,得提出散會動議,如得可決,應即宣布散會 
(B)議案討論中,得提出停止討論動議,如得可決,議案視同打銷
(C) 議案進行中,得提出延期討論動議,如得可決,議案應俟指定時間重行處理 
(D)議案進行中,得提出無期延期動議,如得可決,議案視同打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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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 B(175), C(67), D(120), E(0) #323425

詳解 (共 3 筆)

#325618

第三十九條(停止討論動議)

議案討論中,得提出停止討論動議,如得可決,議案應立付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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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621

第三十七條(散會動議)

議案進行中,得提出散會動議,如得可決,應即宣佈散會。散會時,未了之議案,應於下次會中繼續討論。

第四十條(延期討論動議)

議案進行中,得提出延期討論動議,如得可決,議案應俟指定時間重行處理。

第四十一條(無期延期動議)

議案進行中,得提出無期延期動議,如得可決,議案視同打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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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780
「如得可決」是什麼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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