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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有關私立學校校產及基金的描述,何者符合私立學校法的規定?
(A) 設校基金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得動用
(B) 基金及經費得借貸給非金融事業機構
(C) 得於基金總額三分之一內轉為投資
(D) 如有虧損應由全體董事及學校行政人員補足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馬自達 小六上 (2010/12/17)
名  稱 私立學校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   第 45 條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校產、基金之管理使用,受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之監督,基金及經費不得寄託或借貸與董事、監察人及其他個人或非金融事業機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傑尼 大四上 (2021/10/31)
法規名稱:私立學校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校產、基金之管理使用,受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之監督,基金及經費不得寄託或借貸與董事、監察人及其他個人或非金融事業機構。
學校法人所設各私立學校之財務、人事及財產,各自獨立;其先後或同時申請二所以上學校立案者,設校基金及設校所需經費應分別籌措及備足,由學校法人於學校立案前,設立專戶儲存,非依本法規定,不得互相流用。
前項設校基金,其動支須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
私立學校之收入,應悉數用於當年度預算項目之支出;其有賸餘款者,應保留於該校基金運用。
前項賸餘款,經學校法人報經法人主管機關同意,得於其累積盈餘二分之一額度內轉為有助增加學校財源之投資,或流用於同一學校法人所設其他學校;其投資或流用之項目、條件、程序、比例、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前項投資,董事會應依據章程及相關法令之規定為之,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法人受有虧損,參與決議之董事對虧損額度應負連帶責任補足之。但經表示異議之董事有紀錄或書面聲明可證者,免其責任。

下列有關私立學校校產及基金的描述,何者符合私立學校法的規定? (A) 設校基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