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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3. 下列行為,何者為適當?
(A)法官不得加入政黨或政治團體,亦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但得利用下班時間為公職候選人拜票
(B)法官仍為公民之一份子,得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
(C)法官為維護人民對司法公正之信賴,應避免參加政治活動,且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D)法官不得為公職候選人站台或公開拉票,但為參選公職之直系血親、配偶站台或拉票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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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皓~(已上,感謝阿摩) 研一下 (2019/06/26)
法官同時受到法官法規範,而法官法對於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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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JHIHZUN WU 大三上 (2019/10/16)

講個題外話

參加政黨活動應該也在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的射程裡吧

那規定法官不能參加政黨活動 合法?

4F
摩埃 小一上 (2023/06/07)

下列行為,何者為適當?
(A)法官不得加入政黨或政治團體,亦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但得利用下班時間為公職候選人拜票
錯誤~即使下班也不可以為候選人拜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9)
(B)法官仍為公民之一份子,得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
錯誤~不得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9)
(C)法官為維護人民對司法公正之信賴,應避免參加政治活動,且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正確~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政治團體及其活動。(法官法§15)
(D)法官不得為公職候選人站台或公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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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下列行為,何者為適當? (A)法官不得加入政黨或政治團體,亦不得兼任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