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刑罰之特別預防理論之敘述,何者錯誤?
(A)刑罰的目的在促成受刑人之再社會化
(B)刑罰的目的在對社會大眾的心理強制作用
(C)刑罰的目的在促成受刑人再度適應社會共同生活
(D)刑罰的目的在遏阻受刑人再犯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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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4), B(3142), C(964), D(522), E(0) #209169

詳解 (共 10 筆)

#222326
預防理論區分為: (1)消極ㄧ般預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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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311

有關特別預防理論之主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亂世用重典(B)有罪必罰(C)刑罰個別化(D)罪刑相當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103 年 - 103年公務人員特考司法人員五等錄事法學大意答案:C

(A)亂世用重典----   一般預防理論
(B)
有罪必罰------     應報理論
(C)
刑罰個別化----    特別預防理論

 刑罰為最後的手段----   謙抑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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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804
消極:心理強制積極:法規範特別:改過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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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883
一般預防認為刑罰的目的在於遏止社會上的其他人再次犯下相同的罪行,而特別預防則認為刑罰的目的在於使犯下罪行的犯罪人改過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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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960

某學者主張:刑罰之目的在於公正的處罰犯罪行為人的罪責,同時威嚇以及教育社會大眾,並且對於個別犯罪行為人進行矯治。此學者的主張應屬於下列何種刑罰理論?

(A)  綜合理論 (B)應報理論 (C)一般預防理論 (D)特別預防理論104年佐級鐵路人員(事務管理)答案:A

(A)綜合理論:應報理論+預防理論

(B)應報理論: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滿足受害人甚至一般人心理上對公平正義的需求

(C)一般預防理論 :嚇阻、教育一般不特定大眾

(D)特別預防理論:針對各個犯人特性定期刑罰科處外,也矯正教化更生人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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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701
預防理論區分為:
(1)ㄧ般預防理論:心理強制理論」、威嚇一般社會大眾、嚇阻犯罪
(2)特別預防理論:犯罪人、改過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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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869

多元性、發展性、個別性之刑罰理論觀點,說明刑罰目的如下:

(1)刑事立法上:立法者最關心者,乃是如何防制犯罪。因而積極一般預防的目的,乃立法者最優先考慮的刑罰目的,藉以回復社會大眾法信賴感

(2)刑事裁判上:法官追求目的,乃對具體犯罪人之責任清算及再社會化。然而責任清算與再社會化乃處於二律背反關係,因而有所謂「幅的理論」,即在責任中有上限及下限幅度存在,而其間即可考量再社會化的目的。

(3)刑罰執行上:特別預防目的,成為行刑階段所追求的唯一刑罰目的。特別預防可區分為消極地特別預防及積極的特別預防,消極的特別預防即「隔離」,雖屬於自由刑的本質之ㄧ,但卻不能達到成功行刑所要追求的目的。因此積極特別預防即「改善」、「再社會化」,成為行刑的唯一目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x_u7YyWHxDmYDxhik2q1rI-/article?mid=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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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831

預防理論區分為:

(1)消極ㄧ般預防理論:係以刑罰對社會大眾或特定對象之作用為重點,認為刑罰之目的,在於預防社會ㄧ般人或特定對象之犯罪。以「刑罰威嚇」為理論中心,並以「心理強制理論」構架出一個刑罰的目的觀,以刑罰作為威嚇一般社會大眾或特定對象為手段,使不敢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達成嚇阻犯罪的目的構想。

(2)積極一般預防理論:認為刑罰最重要的核心目的,應在對犯罪人施以再社會化與合規範人格化過程中,達到「規範內化」的目標。將刑罰目的建構在法規範的信賴上,以及法確信的強化上,以建立社會大眾的信賴感。

(3)特別預防理論係將刑罰的作用置於犯罪人身上。透過刑罰的作用,ㄧ方面藉以改變行為人的犯罪慾望,使其能在復歸社會,改過遷善,不再犯罪;另ㄧ方面,則藉由刑罰嚴厲的制裁,使得行為人與犯罪隔離。換言之,對於可改善且有改善必要犯罪人,則藉由刑罰以改善之。

一般預防認為刑罰的目的在於遏止社會上的其他人再次犯下相同的罪行,而特別預防則認為刑罰的目的在於使犯下罪行的犯罪人改過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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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734
一般預防認為刑罰的目的在於遏止社會上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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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777

b刑罰的目的在對社會大眾的心理強制作用(屬於一般預防理論)

刑罰之目的,並非只在於應報,乃為達成將來預防犯罪之目的,亦即「為了不使其再犯罪而處罰之」。

預防理論又區分:

(1)消極ㄧ般預防理論:係以刑罰對社會大眾或特定對象之作用為重點,認為刑罰之目的,在於預防社會ㄧ般人或特定對象之犯罪。以「刑罰威嚇」為理論中心,並以「心理強制理論」構架出一個刑罰的目的觀,以刑罰作為威嚇一般社會大眾或特定對象為手段,使不敢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達成嚇阻犯罪的目的構想。

(2)積極一般預防理論:認為刑罰最重要的核心目的,應在對犯罪人施以再社會化與合規範人格化過程中,達到「規範內化」的目標。將刑罰目的建構在法規範的信賴上,以及法確信的強化上,以建立社會大眾的信賴感。

(3)特別預防理論:係將刑罰的作用置於犯罪人身上。透過刑罰的作用,ㄧ方面藉以改變行為人的犯罪慾望,使其能在復歸社會,改過遷善,不再犯罪;另ㄧ方面,則藉由刑罰嚴厲的制裁,使得行為人與犯罪隔離。換言之,對於可改善且有改善必要犯罪人,則藉由刑罰以改善之。

刑罰的預防目的,須在應報的正義範圍內,即相對應於犯罪的刑罰範圍內,才具有合理性及合目的性,亦即合目的性須以正義為基礎,才是真正的合目的性。相對地,正義亦只有在具備合目的性的情況下,才能達到實質的正義。

應報、一般預防及特別預防,終究還是須統合在維持社會秩序的功利目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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