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2012年11月7日召開的「十八大」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十八大」即第18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定其掌有實際政治運作之權力
(B) 「十八大」即第18屆中國共產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定其組織可集中政治權力但無實權
(C) 「十八大」及第18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定其集中政治權力,但實際上卻無實權
(D) 「十八大」即第18屆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掌實際政治運作權及決定權
統計: A(340), B(221), C(386), D(1205), E(0) #407152
詳解 (共 10 筆)
最好分辨的方法: 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目前總共舉行18次(掌握實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目前總共舉行12屆(雖然憲法明定其權力,實際上卻沒有實權)。
根據2004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一節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 修改憲法;
- 監督憲法的實施;
-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 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 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 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 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 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 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定;
- 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
- 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 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 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下列人員:
這題很明顯答案有問題
2012年11月7日召開的「十八大」指的是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黨代會)
十八大的黨代會是有政治實權的
而2013年3月召開的全國人民大會(全代會),憲法雖明定其權利,卻無實權
實權掌握在黨中央,也就是2012年11月的十八大
出處來自於這裡: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B%A8%E5%92%8C%E5%9C%8B%E5%AE%B6%E6%9C%80%E9%AB%98%E9%A0%98%E5%B0%8E%E4%BA%BA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體制被歸納為議行合一,國家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處於所有國家機構的最高地位。按照1982年制定的第四部憲法,現在中國的政治制度近似內閣制,國家主席作為國家元首,擁有國家的最高代表性,卻沒有獨立行政權力,僅為虛位元首[3],以總理為政府首腦的國務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不過由於中國共產黨堅持對國家的絕對領導,因此黨對政治的影響力往往決定國家政治的發展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實際權力一般被劃分為黨(中共中央)、政(國務院)、軍(中央軍委)三部分。在一黨執政下,中共中央主要負責人(中共中央總書記,1982年之前為中共中央主席)一般就是名義上的最高領導人,不過在中共「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觀念,加上五代六任最高領導人均曾經擔任中央軍委負責人的情況下,作為最高軍事統帥的中央軍委主席擔任者被外界認為是實際上的最高領導人。
中國在改革開放以後,經濟迅速發展,加上門戶開放,對外交流不斷增加,因此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開始,黨和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一般會兼任屬於虛位元首的國家主席職務,以獲得國家元首的身分從事國事活動[4]。由於國家主席職務在1982年重設後的英文名稱翻譯是"President",加上近年的領導人多次以國家主席的身分從事元首外交和國事訪問,不少西方媒體和機構以為國家主席即為中國的最高領導職務。
很好奇,典試委員被罵過了之後,今年還敢不敢出對岸的政治題~
有實權(像曹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民
感覺好像十八大(全國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不一樣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