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何者不是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主要的特點?
(A)政治競爭(Political Competition)
(B)人民代表(Popular Representation)
(C)權力更替(Alternative in Power)
(D)表示異議與服從的權利(Right of Dissent and Obedience)
統計: A(480), B(185), C(912), D(3744), E(0) #155866
詳解 (共 10 筆)
應該是---表示異議與"不服從"的權利
Roskin等學者的看法,代議民主有9項重要特徵
一、主權在民
二、政治競爭
三、權力更迭
四、人民代表
五、多數決
六、表示異議與不服從的權利
七、政治平等
八、大眾諮商
九、新聞自由
出處:http://www.npf.org.tw/post/2/10421
和表示異議與服從的權利<=一點關連性都沒有~~此為公民(人民)的權力
表示異議與不服從的權利
代議民主的特徵
Ranny :政大人多
→政治平等:每個合法的公民可以同等發揮政治上的力量
→大眾諮商:公共議題應由公眾討論 (非僅由少數菁英知悉壟斷)
→人民主權:人民才是國家主權的真正擁有者 (政府的權威亦是來治人民的授與才具合法和正當性)
→多數決定:國家決策應由選舉多數意見來決定
Roskin
→主權在民→所以當政府沒有大眾諮商,不理會民意時→人民可以表示異議和不服從,藉由選票等方式使其下台
↓ ↑
藉由多數決和人民表決的方式選擇領導人或表示意見→各政治領導人相互競爭→產生權力更迭(有人下台)
↓
有效競爭的前提:政治平等(每個人發揮的政治力量相等)
新聞自由(使人民可獲得廣份充分的資訊進行判斷)
表示異議與不服從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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