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4F,謝謝你!
戶籍法 第三十五條(監護登記之申請人)
監護登記,以監護人為申請人。
輔助登記,以輔助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申請人。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以行使或負擔之一方或雙方為申請人。
已修法,請阿摩將答案改成(A)、(C),謝謝!
戶籍法 第 35 條
以下何者係戶籍法明文規定之申請人? (A)以輔助人或被輔助人為輔助登記 (B)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