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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下列人員所有之財產無須申報財產者,為:
(A) 公職人員之配偶
(B) 公職人員之未成年子女
(C) 公職人員之成年子女
(D) 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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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Chung Han Lee 大二上 (2011/08/27)
第 5 條   公職人員應申報之財產如下: 一、不動產、船舶、汽車及航空器。 二、一定金額以上之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 有相當價值之財產。 三、一定金額以上之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公職人員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之前項財產,應一併申報。 申報之財產,除第一項第二款外,應一併申報其取得或發生之時間及原因 ;其為第一項第一款之財產,且係於申報日前五年內取得者,並應申報其 取得價額。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下列人員所有之財產無須申報財產者,為: (A) 公職人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