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地方制度法第 81 條規定,地方議員辭職、去職或死亡,其缺額達總名額多少以上時,應補選之?
(A)十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十分之三
(D)七分之一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Yi Siou 高三上 (2012/03/09)
第 81 條 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其 缺額達總名額十分之三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均應補 選。但其所遺任期不足二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時,不再補選。 前項補選之直轄市議員、縣.....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不是小孩 大三上 (2017/11/27)
缺額超過1/2,需得辦理補選
3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20/03/28)

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 ...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依地方制度法第 81 條規定,地方議員辭職、去職或死亡,其缺額達總名額多少以上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