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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議會議長就職未滿幾年內,不得罷免?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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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一去不復返 大四上 (2019/02/02)

第44條(議長、主席之選舉及職掌)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鄉(鎮、市)民代表會置主席、副主席各一人,由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議長、主席對外代表各該議會、代表會,對內綜理各該議會、代表會會務。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議會議長就職未滿幾年內,不得罷免? (A)半年(B)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