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覆議程序之進行,與下列何機關毫無關聯?
(A)總統
(B)行政院
(C)立法院
(D)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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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2), B(337), C(46), D(4298), E(0) #194200

詳解 (共 4 筆)

#3057132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
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
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
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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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5130
http://law.moj.go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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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0496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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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18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行政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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