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本文之規定,行政院會議之成員,不包含下列何者?
(A)行政院副院長
(B)外交部部長
(C)參謀總長
(D)不管部會政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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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 B(219), C(4398), D(428), E(0) #193853
統計: A(63), B(219), C(4398), D(428), E(0) #193853
詳解 (共 8 筆)
#476299
| 第五十八條 |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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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78
各部會首長 = 國防部長 (不是參謀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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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560
參謀總長屬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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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953
誰知道這在哪一條裡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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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1725
憲法 第 58 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
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
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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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664
第 58 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參謀總長是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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