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國編目規則》24.2.6.1 本款所稱會議、研討會等指有特定宗旨與主題而召開者。會議屆次、舉行時間、會議地點,以冒號相隔,依次加註於名稱之後,置於圓括弧內。
《中國編目規則》(第三版)
24.2.6.1 本款所稱會議、研討會等指有特定宗旨與主題而召開者。會議屆次、舉行時間、會議地點依次加註於名稱之後,置於圓括弧內。屆次、時間、地點間,以冒號相隔。
依據《中國編目規則》,若會議有①屆次②舉行時間③舉辦地點,其團體標目在圓括弧中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