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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嘉義縣九十八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筆試[選擇題]試題#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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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嘉義縣九十八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筆試[選擇題]試題#2502 |
科目:
教育法規與制度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嘉義縣九十八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筆試[選擇題]試題#2502
年份:
98年
科目:
教育法規與制度
依據「教師法」規定,處理教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案件時,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並有出席委員幾人之決議,才能給予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A)半數以上決議;
(B)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C)三分之一以上決議;
(D)四分之三以上決議。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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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站僕】摩檸Morning.
B4 · 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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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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