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是以實驗哪一方面為目的?
(A)學校管理方式;
(B)教學;
(C)學生輔導;
(D)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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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1), B(691), C(231), D(1405), E(0) #106315

詳解 (共 7 筆)

#65638


第 6 條 本法第四條第四項所稱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指學校教育以外,以實驗 課程為主要目的、不在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直轄市、縣 (市) 政府依本法第四條第四項訂定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辦 法時,應邀請家長、教師、學校行政人員代表、教育學者專家及其他相關 人士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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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682
此題已過時,應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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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57

新竹很多人喜歡實驗小學喔!!

而且那邊很多高知識分子

反而很不喜歡現今教育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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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644

第6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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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73
法規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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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597
未必吧,看新竹那間,就覺得很高級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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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19

實驗課程.....感覺像是拿孩子"開刀".....不好的f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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