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未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而在學術上有特殊貢獻,經何單位決議通過,得任大學或專科學校教師?
(A)考選部
(B)教育部
(C)銓敘部
(D)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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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1), B(1584), C(88), D(59), E(0) #138335

詳解 (共 2 筆)

#2556699
法規名稱: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民國 103 年 01 月 22 日 修正 )

第 19 條 在學術上有傑出之貢獻,並經教育部學術審議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之決議通過者,得任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教 師,不受前四條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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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9457
第 19 條 在學術上有傑出之貢獻,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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