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北市區域性資賦優異教育方案相關辦法,下列敘述何者較為正確? (A)為鼓勵..-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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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hsiang 高三下 (2019/05/01)
參考資料 辦理型態: (一)資優教育課程:為延續性、系列性或進階性的資優教育課程(可採每週上課至少一次,且持續一學期以上;或於暑假 4 至 8 週期間辦理),每期課程應安排 36 節以上。 (二)資優教育活動:例如研習活動、競賽活動、展演活動、參訪活動、觀摩活動、營隊活動、研究活動、演講活動、校際聯合成果發表會等各類型的資優教育活動。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之資優學生(由辦理學校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並配合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之性質,訂定甄選標準)。 辦理期間:週末假日、寒假、暑假及國小週三下午。 辦理經費:由學生自付活動經費至少百分之二十,不足部分由教育局補助,補助標準如下: (1)資優教育課程:36 節課至... 查看完整內容 |